院士就应该是靠论文堆成的
22 01 2008年一些评论家在评论中国科学院新科院士谢华安被举报论文抄袭一事时,大概觉得拘泥于一人一事境界太低,要借题发挥反思一下中国院士制度的弊端。据说谢院士是因为虽然在水稻育种方面有大贡献,但是由于理论水平低缺少论文,为了能选上院士才去抄别人的论文。于是评论家纷纷质问,评院士看论文还是讲贡献?“院士”是靠论文堆成的?有位院士也对记者说,现在每年产生数不清的学术论文,有多少论文有实在的价值呢?有的人也许所谓的“学术成果”一般,但他把论文写在了稻田里,写在了大地上。
选院士当然要看贡献,但是并不是什么贡献都算数的,否则岂不是农民以论文写在田地上、工人以论文写在工地上、战士以论文写在战场上、商人以论文写在商场上、运动员以论文写在运动场上……等等为由都可以要求当院士吗?院士称号又不是对社会贡献的奖赏。如果因为谢华安对社会的贡献大(其实其贡献是被媒体大大夸大了的),就认为他什么荣誉都该得,那么今年是不是还得给他发块奥运会金牌?
选院士要看的是学术贡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规定得很清楚,院士的标准是“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而一名科学家公布自己的学术成果的正常途径就是在有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其他的途径,例如媒体报道、申请专利、开鉴定会等等,都容易受非学术因素的影响,都是不正常的。不发表论文,科学界同行们就无法客观地了解、检验和评价科研成果和成就。评价一个人的学术成就不看论文,难道要看候选人的自我宣传、媒体的炒作或长官的旨意吗?
论文是衡量一个科研工作者的学术贡献的最客观依据。学术贡献与发表论文不仅不矛盾,而且是一致的。那些把二者对立起来,质问评院士看论文还是讲贡献的人,乃是不了解国际学术界公认的规范。发达国家评教授、评院士乃至评自然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也都是以论文为依据的。
诚然,中国目前在引进论文评价机制时出现了不小的偏差,例如过分看重论文的数量而忽视论文的质量,甚至只看论文标题不看论文的内容,导致出现了剽窃、重复发表、制造低质量论文等种种不良现象。但是,不能因为有许多论文是垃圾,就认为论文都是垃圾;不能因为有些人靠低水平的论文当上了院士,就认为选院士不应该靠论文。我们应该做的,是进一步完善论文评价机制,而不是干脆放弃这一机制。
2008.1.20
(XYS20080122)
“选院士当然要看贡献,但是并不是什么贡献都算数的,否则…”看看你否则后面的话 一个语言无赖的耍滑伎俩
本来是讨论选院士 和人们认为谢华安的特殊性 你却引到农民和运动员 你怎么不说鼹鼠呢
本来很佩服你的语言 现在活脱脱的信口开河
这样人们是不是把你和王海相比 他才是打假”斗士“
说话大气一点 不要把自己弄得和老罗 或以前攻击你的人档次一样
TO:Coast
正因为你们这些挺谢华安的‘粉丝’用一种极其愚蠢的逻辑为其辩护,才引出来老方用你们的混帐逻辑来类推出‘农民…运动员…’,你还恬不知耻在这里指责他是语言无赖,我真佩服你的厚脸皮和弱智,老方用的逻辑正是你用的逻辑呢,怎么你就认不得了?真是蠢到死!
说实话,看不明白为谢辩护的逻辑。
至于上面的上面的上面说的还是看不明白!
“本来是讨论选院士 和人们认为谢华安的特殊性 ”
看不出谢华安哪里特殊,只是感到滑稽。一个根本不具备院士条件的人,在有人据理质疑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成为了院士,难道不滑稽吗?
这种事情也许只有中国有。因为在中国,自己定的规矩自己不遵守而是依权势的意志特事特办的情况时有发生。
有一条定律说:物资在化学反应中释放或吸收的能量只与化学反应的始态和终态有关,与过程无关。
就这一点就足以揭露所有“水替代燃油”的“水变油”骗局。因为所有的骗子都说通过各种方法把水分解成氢和氧,然后通过燃烧氢气获得能量,整个过程即:
水——氢和氧——水。整个反应中物资的始态和终态都是水,这说明整个过程释放的能量为零。
我原以为只有国内有这样的疯子,没想到国外也有,而且似乎也更“高级”和“体面”。请点击下面的链接
http://easywatercar.com/2books.htm?hop=mytquinn
方舟子先生,你好!
最近才从网上知道,你是一位学术打假斗士,你与反伪科学斗士司马南、何祚庥还应包括崔永元齐名。虽然仅浏览了“新语丝”很少部分文章,却已深感你的正义之气和肩负的压力。
中国的学术界已经深深地染上官本位腐朽之气。大量情况下,只要有了官位,有了治人权就有了学术通达的道路,即便学术平庸,也会有人吹捧,并以平庸的学术盘踞一片园地;反之,没有官位则常常沦为学术被侵吞、剽窃、压制而无处申诉的境地。这就造成致力科技、学术创新不如致力为官,缺乏创新性的“论文”到处翻来拍去,独创性论文很少,侵吞、剽窃盛行且不知耻,严重影响国家学术水平的提高。而且这种风气还导致了对“学术”本身价值的无知,甚至不在少数的人声言:只要贡献大不会作论文也可当科学院院士;作“无用的”“高水平”论文有甚么用处。多年来,你能在现实状况下,奋起致力于学术打假,实在令人敬佩、鼓舞。
我是一名退休电力高工,一生从事电力设计、运行、施工管理,并曾从事北京地铁一线(北京站—苹果园)杂散电流防测科研工作。我有两项科研成果,都属国内、国际独树创新,然而,我用两篇“论文摘要”多方联系,并挂在网上,辗转三年,却无法发表。我自认为我的论文经济价值巨大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深恐被侵吞、剽窃,故与你联系,希望求得你的帮助,或推荐可靠人士和刊物投寄发表,或就在贵“新语丝”发表,由你见证论文所属。我想,类似我这种情况,现在恐怕也不在少数,你能否在学术打假的基础上,进一步成为学术鉴真、证真、护真、助真的使者,使“新语丝”成为一片健康的、学术百花齐放的新园地。这也许会让你付出更大得多的精力,但也许会得到额外的收获。望你的回复或留下你的邮箱地址。
我的两项成果简介如下:
1、变压器与供电系统全部运行时间总效率及最佳负载率
以往电工理论书籍及教科书只提供变压器瞬时(或恒定)负载效率和最高负载率计算公式。变压器连同供电系统全部运行时间内变动(包括幅值、功率因数)负载的总效率、最佳负载率的计算,是电力业界长期未能解决的基础理论问题,也是变压器与供电系统经济比选、经济运行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年变电量约10万亿度,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际节能价值。
本人从变压器瞬时效率公式出发,推导出了变压器全部运行时间内变动负载的总效率、最佳总效率及其等效负载率计算式(王氏推论一、二)和变压器与供电系统综合最佳负载率计算式(王氏推论三),提出了电力系统最佳负载率有机构成理论,是对变压器瞬时效率计算式这一基础理论的创新性推论,创建了一套新的完整的变压器效率计算体系,几乎颠覆目前对变压器与供电系统效率的认识,颠覆变压器与供电系统运行指导思想、计费原则、方法、表计,开辟了对变压器与电力系统效率的全新的、清晰的、全面整体的认识。希望业界进一步的理论认定、实验验证、纳入教科书全面推广,长期指导变压器与供电系统的经济运行。
(注:“王氏推论”是自认为的称呼,因其独创性、基础性而暂时称之。)
2、地下铁道杂散电流在地铁结构钢筋及大地中的分布与防护
地铁杂散电流严重超出规范要求,造成地铁、沿线高大建筑物地下、立交桥等结构钢筋腐蚀,危及建筑物结构安全,危及城市居民生命安全,已成城市新的污染公害和危险源,一旦发生地震,后果不堪设想。造成杂散电流超标的原因有施工、运行不按规范方面的,也有规范本身缺陷方面的。设计方案存在严重缺陷,规范缺乏科学理论和测量数据支持。地铁杂散电流防测曾为1969年北京市委十大科研项目之一,近四十年了,防护技术仍处于原有水平,且即为国际水平,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理论研究的空白,没有对杂散电流在地铁结构钢筋及大地中的分布计算式和数值计算、实际测量,无法定量地确定方案。本人参加北京地铁一线工程设计、科研11年,其中5年专职杂散电流防测研究,推导出地铁钢筋与大地杂散电流分布的大量计算式和数值计算以及对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方案希望发表。对于城市污染公害,只靠企业本身治理是不可能的,希望政府抓紧或监督地铁企业对地下铁道杂散电流与接地进行科研、治理,解决杂散电流超标问题,本人希望参与工作。
退休电力高工 王春金 2008年1月24日
邮箱 wangchunjinabcd1@sina.com
电话 13506403711
TO yingzhuojian
地铁不是中国特有的城市交通运输方式,而且与国外的地铁交通相比还晚了近半个多世纪。如果王春金先生的科研成果真的对地铁交通技术的完善和相关灾害的预防有实质性的促进作用,就把自己的成果向世界公开,真金不怕火炼,相信世界一定会给你一个公平的结论。
但如果你既觉得自己的科研成果在再国内受到了压制和侵害,又不信任整个世界。——那么,且不说你的科研成果如何如何,首先你就应该对自己科研意识形态做一下修正:因为假如您提出并致力于解决的那两个问题真的存在,相信这世界上一定会有其他人也在全力以赴地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奋斗着。而在任何一个科学行业里,顶尖高手之间的差距也总是伯仲之间,绝对不会连看都看不懂彼此的科研成果。
第一次看你的文章 很滑稽 院士的头衔有什么价值 院士的评定标准是什么都没弄清就妄加评论 你的评论动机使你的评论无法公证。 文中偷换评院士的标准 毫无逻辑可靠性 如按你的标准 成就是有学者的主观认识判定的 一切科学的创新都被抹杀
TO James :
你自以为是的滑稽是因为你自身的素质太次造成,你跟我们表述一下院士的评定标准是什么,然后再跟大家沟通一下你觉得滑稽的理由?你的自以为是的滑稽换句乡下的大实话,叫傻乐。
再解释一下傻乐的意思,就是自己傻然后觉得大家都和你一样傻,然后你就乐了
好像fzz不好好做研究评东论西就是因为他心胸狭窄、能力低下、没地方找饭碗、看不起国内“实干学者”、仇视祖国发展似的
好像fzz是个混混、不搞科研说话都是欺骗缺乏判断能力的老百姓的人似的
好像fzz做无业人员了,永远没机会做中国首席研究员、院士大人了,还惦记着这些名利似的
好像说别人是傻瓜、是骗子、是间谍、是逻辑不通、是水平低下,别人就是了,而自己就是聪明人、还好人、是爱国红袖章居委会老大妈、是讲逻辑、是高人,而观众就信了上述内容似的
好像在这里发言就能想那谁谁领五毛钱似的
好像我也是发言又没地方找人领五毛钱没事干似的,唉
TO James:
谢华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吞他人学术著作,这叫缺少学术道德。仅这一条他就没有作院士的资格。
我喜欢谢华安 我在之前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我只是说方周子的文章能够像他之前那么严谨 却又不失幽默
不要一个但是 后面 开始扯到不相干的东西上
ps:钱伟长那个文章写的真好 笑死了
永远支持方舟子
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什么时候才能解决,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使用抄袭手段,有多少被抄袭者深受其害,自己的东西还没做完,别人已经剽窃了你的思路,开始申请课题、编造数据发文章了,个别的院士、长江学者也支持课题组成员这么干!
永远支持方舟子
希望大家不要总也说水变油好吗?科学是探索的过程,难免有些过失。看看中国的实验室吧,我们实验室就只有4台激光器,师兄师姐们做实验都轮流做,到时候论文都很难出,也许这才是关键的地方。
转贴一篇相关题材http://www.chinacehui.org/blog/User123/363/default.asp
数字水准仪与伪科学
有一种人,特别敢于写论文,也特别善于发表论文。每每自比为科学家,所谓之农民的论文写在田地里,工人的论文写在车间里,工程师的论文写在产品中,惟有科学家的论文是写在纸上。难道说错了吗?你袁隆平不也就农民一个吗?
中国的数字水准仪一直没有突破,所以应该研究一下。
原来不是个很简单的玩意吗?不就是个黑白条码的阅读问题吗?哪个超市的收银台不都是这种东西呢?唉,看来中国的测绘仪器人才实在实在是太匮乏了。
于是大笔一挥,经过研究发现,所有数字水准仪的条码都是由黑白条纹组成,条纹黑白相间,任取一段条码都是唯一的。所以,数字水准仪的什么相关法、几何法、相位法实际都是一回事,可以互换使用。当即发明通用编码解码方法,赶紧发表论文专著,什么学报呀、专著呀、出版基金呀,再向各涉及数字水准仪研究的院校、企业发函声明对方侵犯自己“知识产权”,保留捍卫“知识产权”的权利。。。。
你LEICA的相关法、Trimble的几何法、TOPCON和的相位法算什么东西?你能比得过我们中国科学家的“通用方法”吗?你们的编码也被我们中国科学家的“通用方法”所含盖,你们也涉嫌侵犯我们中国科学家的知识产权。
老叶搞测量仪器20余年,跟数字水准仪也打了几年交道,当然也成了侵犯人家知识产权的首犯。
老叶真不想在数字水准仪上显摆什么。老叶只是不明白,就算我们这些学测绘仪器的中国同仁一无是处,怎么国外那些跨国公司的技术也被说成了那么不值钱了呢?你中国科学家那么善于写文章又干吗不动手去做一台“通用方法”的数字水准仪呢?
是因为做仪器是工程师的事情有损你科学家的身份吗?
老叶也试图写点东西,也算是为自己侵犯人家知识产权的名声做点辩驳吧。老叶还信得很足,老叶的仪器都造出来了未必论文还有问题?老叶也投学报去,啊,惨哟,真没想到连审稿都没通过。
不过,别太得意哟,老叶后来把稿子转投到另外一个专业学报后。。。(咱还不想说)
中国这些愚蠢的测绘仪器同行们怎么蠢到连在商品条码阅读仪上安装一个望远镜都想不到哟!连黑白条码的共性都总结不出来,还不如人家一个非仪器专业的!瞧人家把数字水准仪技术诠释得多么通俗易懂哟。
看来老叶这样是活不下去的了,冷不防就侵犯了人家知识产权,这怎么活命呀。得虚心向人家学习哟,算了吧,改行吧,测绘仪器学是混不下去了,那改行干什么好呢?老叶干脆改行研究人类学吧。
老叶经过研究发现,所有的人都长有鼻子和嘴巴,所以所有的人实际都是一回事。哈哈,老叶未来有饭吃啦,老叶也可以写文章当科学家了,老叶也可以发明一个关于人的诸如“通用方法”的什么概念嘛,老叶也可以收取知识产权费了,哈哈。
老叶是不是有精神病哟?
假的就是假的,伪科学迟早露馅。不信吗?
一点说明:
本人做了点数字水准仪技术的研究,却被人以侵犯知识产权搅晕了头,烦得我真希望对簿公堂干个明明白白,可人家只造舆论骚扰而就是不起诉,我也无以为计只好利用贵网为自己作点开脱。文中言辞可能可能有些尖刻,只为了使相关人士有所悔悟,并无加害之意。只要对方肯对本人表示承认错误,本人将主动撤除。敬请网主谅解。
本文希望提示如下道理:
1。把论文写在纸上的未必肯定是科学家,把论文写在田地里的未必不是科学家。论著数量与科学家没有必然联系。
2。把数字水准仪技术解读成超市的商品条码阅读仪技术是错误的,数字水准仪的核心技术不是编码译码,而是图象识别技术,编码译码对于IT专业来说是小儿科。
3。仅总结条码尺的局部共性而忽视它们的所有个性而贸然得出研究结论是犯了哲学错误的,是盲人摸象。
4。著作权所保护的是版权,不保护技术内容。通过写论文获取知识产权继而从他人的产品中谋取利益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法律概念上的论文抄袭、剽窃是指形式,不是指内容。保护技术的唯一途径就是保密(不能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侵权是一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要件才能界定的,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擅自向社会发布而损毁他人名誉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
5。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论文在刊物能否发表是往往由几个审稿专家的知识能力所决定,在跨学科的情况下出现一些偏差也很正常,关键是不要以为发表论文多就肯定是掌握了真理。当然,所有论文对科学研究都是有贡献的,包括那些科普论文和那些观点方法存在缺陷错误的论文,毕竟他们都可以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思考的空间。
在理!